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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光總是匆匆,回首時盡是後悔。早在晚唐就有李商隱說「只是當時已惘然」,就這麼個只是當時,寫盡了人類千千萬萬年的無奈。

 

故事其實很簡單,有三條線:「多爾」,時間老人,第一個開始計算時間的男人;「莎拉」,缺乏自信的肥胖女子,愛上了第一個對她示好的痞子男孩;「維克特」,癌症末期,正在尋求永生不死之道。故事的走向很熟悉,有點像是「小氣財神」,你看到你的過去、活在現在,然後因為看到未來而改變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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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米奇‧艾爾邦真的是個很神奇的人。他的故事總是簡單,用的詞句也非常之短,但總能捕捉到人性最幽微的心情,讓你忍不住想要哭泣。他的故事總是包括了信仰。他的著作中,讓我印象中最深的、也是最熱愛的,是「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」。我一直在想:如果是我在天堂,我會遇見哪五個人呢?有誰是我不經意傷害的(像是小說裡的藍皮膚人)?有誰是付出生命救我或是栽培我的人(像是小說中軍隊裡的長官)?有誰是愛我的我卻來不及愛的?除此之外,這本書教我,如何及時擁抱身邊的人。另一本《再給我一天》中:運動明星的燦爛生涯是如此短暫,而錯誤是這麼容易歸咎在別人身上。父母之愛,誰能超越?我超級愛這本書裡面的媽媽:風姿萬千、慈愛而勇敢,但是奈何孩子就是不能了解?而我是否也曾這樣糟蹋父母的心意?這本書教我如何重新站起來、面對自己的靈魂,並原諒最親愛的人。曾經被學校指定為閱讀書籍的是《Have a little faith(我們看的是原文版)》,兩個如此不同(包括成長背景、信仰與未來選擇)的人,都願意相信自己,進而向前進。雖然這本書的宗教意味較濃,但並沒有干擾我的閱讀,因為擁有信仰是人生來都應該找到的一項武器,把神、基督換成任何你能相信的事情,Have a little faith in yourself,這本書都能幫助你將信仰化成力量。而最早看、也很慚愧至今都沒完全看懂的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》。我只能試圖想像那位導師是怎樣一點一滴的死去,而,這實在太殘忍。我唯一能記得的,是那句「學會死亡,你才學會活著」。但誰能預先知道死亡是怎麼回事?人類這麼害怕死亡,所以創立了宗教,進步了醫學。我們對死亡的恐懼是天生的、無可逆轉的,要怎樣才能打敗他?至今,我仍沒有答案。 Mitch Albom是這麼勇敢而睿智,告訴我們這麼多愛和恨、生和死的交界,並帶給人們無遠弗屆的反思和感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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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時光守護者》絲毫沒讓我失望,最簡單的言辭中包含著最溫柔的感情,讓迷惘的青少年、辛苦的單親媽媽、事業成功卻感情乾涸的上班族......都能在這本書裡,找到一點心靈的慰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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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爵士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